时间:2016-06-17 10:02: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矿山开采和环境保护一系列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理念,不断促进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6月13日至 6月15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万奎带领市人大城镇环资工委、市国土局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农业农村及城镇环保专家、市人大代表,对全市矿山开采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千阳县、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凤县等地,实地查看冀东水泥有限公司、韩家窑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等9个矿山开采企业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各有关县政府工作汇报,并与市县两级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等10多个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环保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政策方面,思想认识到位、作用发挥明显。在矿山开采与保护工作中,各县区高度重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特别是露天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针对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开采工艺水平低,生态环境破坏大等问题,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矿山开采与保护工作,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把项目规划审批关,提高开采企业准入门槛,提升企业操作工艺水平;要加大行业监管和露天矿山开采整治力度,确保矿区安全规范生产;要积极开展矿区复绿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从源头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为保障改善民生和“美丽宝鸡”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刘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