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9 10:59: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 祯
7月29日上午,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万奎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张万奎从《条例》颁布的背景、实施作用和重大意义进行解读和深入分析,对问责的范围、追责的形式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并结合历史典故和党的发展历程分析了目前的现状、部分党员存在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讲解了应着力解决的五个问题,明确党员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让共产党员头上多了个“紧箍咒”,还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一步,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会议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坚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二要严格监督检查。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所属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三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明确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要求全体党员率先学习,吃透条例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把“不逾矩”刻在灵魂深处,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为人大建设鼓劲添力。(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 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