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01 19:34: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柳传龙
7月29日,汉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审议了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开展对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意见的尊重和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这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工作安排细致,执法检查重点突出,常委会委员、基层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深入5个镇现场查看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25个相关单位,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检查深入、扎实,有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汉阴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内容符合实际,全面到位。
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如要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家宴、农家乐的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合理划定区域加强食品摊贩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监管保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加快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支持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普法程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等。(汉阴人大 柳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