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09 17:35:5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姜华 郑晓军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事业健康发展,9月6日至9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焕勋带领调研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现场察看了陇县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情况,眉县老年人维权示范岗、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渭滨区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等情况,分别听取了市老年事业局、3个县(区)政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市、县(区)两级老龄办、民政局、卫计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文物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调研座谈中,刘焕勋副主任在肯定该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指出,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已日益凸显,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探索创新养老方式方法,加快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要加大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养老机构,逐步改善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保。要着力加强养老工作队伍建设,为老年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要继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为夕阳而服务的朝阳产业”,力争全面实现“六个老有”工作目标 。
作者:姜华 郑晓军(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