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1 09:55: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辰庸
过去一年,在陕西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加开了1次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26次主任会议,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通过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5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2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86次,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3人次,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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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年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年度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积极推行“审议—询问—测评”联动机制,这些做法被全国人大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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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后,根据张德江委员长批示精神,进一步调研总结了子长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一票通”制度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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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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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出台规范代表职务变动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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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决定》中涉及省人大常委会的改革任务提前一年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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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乡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人一委”、编制紧缺等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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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修订省地方立法条例,分两批审查批准了10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条例,系统性制定修订7项立法工作制度。审查批准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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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明查暗访,并就占道停车、超载治理、交警执法等有关问题制作专题节目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