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纪实

时间:2017-04-13 13:03: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郑晓军

 

[夯实基础 人文环境健康向上]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抓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活动,确保了人大机关管理规范有序、环境整洁舒适。一是为优化办公环境,机关对办公用房的房间号和门牌等标识重新进行编排、更新,对部分办公用房及楼道墙粉刷一新,彻底清洗门窗玻璃、办公机具,更换应急设施、安全指示标志,经过整治和规范,办公环境更加整洁、舒适、美观、卫生。二是为让办公场所和精神文明活动场所充满健康向上的时代气息,对会议室、老干部活动中心、文体活动室等进行重新布置,更新精神文明建设标语、宣传板报内容,使精神文明建设标语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陶冶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三是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能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值班保卫力量,确保了人大机关安全稳定。

 

[相互促进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开展]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督促“一府两院”改善、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监督工作的首位,以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为监督的重点,与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相互促进。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扶贫攻坚、“双千”活动等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组织调研视察、常委会领导包抓等方式,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组织对城区迎检点位进行集中视察,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为“创文”成功添劲加力。二是持续关注改善民生,保障和维护社会和谐。常委会始终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支持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保障和不断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三是积极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宝鸡建设。常委会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宝鸡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全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城市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问题,颁布首部地方性法规《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对城市餐饮行业废弃物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制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办法》,坚持举行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每年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都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共识。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披荆斩棘,勇毅而笃行;雄关漫道,蹄疾而步稳。文明是一种坚持,更是一种创造,文明创建没有休止符,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将不断描绘出更新更美的文明画卷。

 

 

作者:郑晓军(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