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县人大对《国务院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时间:2017-05-10 16:15: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赵碧艳 王珊珊

为进一步推进《国务院信访条例》(以下简称《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利用45两个月是时间对《信访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润民任领导小组组长,下分三个执法检查小组。417日邀请北京市人大理论研究会专家和深圳市优秀人大代表对视察组全体成员做了相关培训。

589日,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伟带领第二视察小组深入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法院、东华街道办和刘集镇,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和案件办理情况、查看相关制度和信访案件处理流程、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对我县《信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视察组在充分肯定被视察单位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所做的大量工作及主要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缠访、无理上访时有发生;信访群众流动性大,接访、稳控任务量大、代价高;《信访条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伟强调:信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努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宣传工作,努力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三要要进一步做好信访预案及早介入,减少信访总量发生;信访处置要及时妥当,力争将信访事件消灭在源头;在破解疑难信访问题上下功夫,大力开展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

 

                      富平县人大农工委:赵碧艳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