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切实践行“四同”理念 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时间:2017-07-03 20:40:2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陈勇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陈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省委、市委先后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面对我市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期待,市人大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的“四同”工作理念,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抓重点、议大事,善作为、求实效,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实现追赶超越发挥应有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政治同向,就是要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内在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一要增强思想政治自觉。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制度自信。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维护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市委的政治主张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二要增强履职尽责自觉。紧紧围绕市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目标,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勇于担当,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统筹谋划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好市委的决策、意图和部署,善于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和人民意志。三要增强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大活动、作出重大决定等,都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地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支持。

  法治同轨,就是要始终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与“一府两院”共同推进法治安康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在全市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必须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履职行权的方方面面,做法治安康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一要重尊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重点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相抵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的监督,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要立良法。切实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规程,加强立法调研论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立良法、立好法、立务实管用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我市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定位,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本着“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今年要审议好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安康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草案。三要普好法。认真监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加大普法力度,提升普法水平,增强普法效果。坚持法、德协力,推动法律实施主体单位、法律监督机关、教育培训机构、各类新闻媒体协同有效普法,努力形成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发展同力,就是要始终紧扣发展第一要务,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助力安康追赶超越。一要实行规范议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强化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备案管理。要按照中办文件明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要范围的七大方面,把听取审议本级“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预算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依法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决议。市人大常委会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界定重大事项范围,细化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机制,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要实行正确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宗旨和原则。实行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合力。三要实行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抓手,对事关安康发展、群众普遍关心和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要事实施有效监督。鉴于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基础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大的民生工程,生态旅游是安康未来发展最具优势和潜力的产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基础教育、生态旅游三件大事,立足人大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同政府一道,共同破解难题,合力推动落实,充分体现人大参与发展、支持发展、推进发展的责任担当。今年重点听取和审议产业扶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规划实施、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并对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探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对3至5名市“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用“回头看”跟踪问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督促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努力使人大工作有力有效。

  与民同心,就是要始终站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上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工作贴近民生、符合民意、温暖民心。一要权利上保障。要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重视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通过健全制度、丰富形式、拓宽平台,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要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导社会公众合理表达诉求。要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内容和范围,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县区之间异地交流视察等活动,多措并举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权渠道。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和评价考核,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组织评选表彰“人大代表履职十佳典型”、优秀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激励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成为人民的代表机关。二要联系上密切。坚持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精心组织代表小组活动,深入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始终保持代表和群众的常态化联系。切实把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网上互动、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人大工作民主化、科学化。重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不断挖掘工作特色亮点,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的制度机制。三要利益上维护。首先把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办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意倾听人民呼声,深入体察人民忧乐,忠实反映人民意愿,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彰显人大履职为民情怀。通过行使人大法定职权,督促“一府两院”进一步强化责任勇担当、苦干实干抓落实,推动人民群众福祉向更好方向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快轨道运行,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目标迈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