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监察委员会依法产生

时间:2017-12-20 09:43: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祯

 20171215,宝鸡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选举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新当选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琦同志在大会上向宪法宣誓。该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三名副主任和四名委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徐启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并进行了挂牌仪式,至此宝鸡市监察委员会依法产生。  

 徐启方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战略举措,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的重大探索。新任命的同志作为我市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担当有为抓履职,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革试点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升监察效能,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约束,确保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纪依法用权,当好严格自律的表率,用行动扛起责任,以担当诠释忠诚,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刘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