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综述

时间:2024-04-02 17:26: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贺保

 

2023年,子长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安排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举旗铸魂,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年度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坚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2.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主题主线,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必学和选学内容,认真领会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和要求,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统揽和指导工作。坚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常委会领导“四下基层”以讲促学,研以致用。树立问题导向,把检视整改贯穿始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和措施,把“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法定程序,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和任免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1.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修订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依法作出《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子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对2023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子长市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严格程序任免人事。任免工作规范严肃,严格任前调查、法律考试、会议介绍、供职表态、任职提问、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规定和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人次,使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化任后监督,对8名国家机关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创新履职评议机制,进行现场提问,直面履职问政,达到互动交流目的,推动了依法行政。

三、坚持同向聚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主题,紧扣“三个年”活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发力。

1.聚焦“四件民生实事”强力监督。围绕市委确定的“四件民生实事”,精准制定监督计划。对城市有机更新进行调研,就加强宣传引导、精心做细做好前期工作和巩固提升已有成果等方面提出建议。常委会领导包联责任区,深入一线巡回督查,组织发动广大代表积极投身城市有机更新第一线,最大限度地把力量汇聚到“四件民生实事”中来。对全市小学教育进行调研,提出优化学校布局、强化“两支队伍”建设和提升管理效能等建议。对教体局局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强教育顶层设计、抓住校长这个关键和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实等建议,推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对城区安全饮水工作进行调研,建议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严格落实水质监测责任,让人民群众饮用安全放心水。对《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完善政府主导、环保统筹、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煤油气环境综合整治,监督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2.紧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监督。依法审查2023年度计划和项目,按照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要求,依法审查2023年度财政预算,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拓展预算联网监测深度和广度,采取综合分析报告与“小切口”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出具预(报)警分析报告7份,形成“小切口”监测报告5份,提出建议25条,发出问题整改函3份。完成预算联网监测系统二期建设,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对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推动化解“当年审、来年有”等问题;明确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的重大责任,推动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子长经验,总结提出“12331”工作法,强化国有资产人大监督职能。三级联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对《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精心组织专题询问,达到了凝聚共识、促进工作的目的。针对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推动守牢守好发展底线。

3.聚力民生福祉改善持续监督。高度关注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进行半年督办和全年视察,创新推出“1361”工作法,是延安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交流会上唯一交流的县(市、区),“念好‘六字诀’”成为延安市人大常委会推动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经验。物业服务管理是干部群众长期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事项,在2022年深度调研推动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视察,推动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对全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情况进行视察,推动红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对乡村道路管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建议健全乡村道路管养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对全市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对医保资金监管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保障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调研,助力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4.紧扣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监督。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调研,建议以产业振兴为龙头,做好统筹发展一盘棋,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对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工作进行评议,建议围绕“一主三带四区”发展布局,做好产业规划,用好扶持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5.锚定法治子长建设依法监督。对市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全市经济类犯罪侦查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走进法院实地查看,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千人签名、宪法进单位、法治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学法崇法的浓厚氛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常委会分管主任牵头,各委室分工负责,第三方协助审查的联动工作机制,审查规范性文件3大类34件;齐家湾人大代表联络站、常鸣律师事务所分别被确定为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四、坚持依靠代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用心交出“民呼我应”答卷。

1.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巩固提升代表联络站“125”工作法,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公开挂牌亮明代表身份,为有专长的代表设立工作室,代表履职更主动、更积极。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4家中央驻陕和省级主流媒体来我市开展“家站点里的人大·代表故事”主题采访,在各大媒体进行报道,同时兄弟县区也到我市考察学习,彰显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高效履职、服务大局的良好风采。

2.深化代表履职活动。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三联”活动,深化以“做表率、创佳绩、争先进”为主要内容的创评活动,表彰年度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连续8年向代表送“福”送春联,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小组进行调研和交叉视察,组织在子长的延安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赴甘泉县视察。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推荐一本好书”等活动,发出“投身‘三个年’·人大代表建新功”主题实践活动和带头开展文明殡葬、文明祭奠的倡议,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作表率、建新功。

3.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对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半年督办和年底视察,并进行专项考核,评选表彰优秀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调动了代表履职和部门办理的积极性。对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组织领衔代表实地察看建议办理情况,听取市政府和承办单位汇报,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督促建议办理落地落实。

五、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四个机关”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1.加强机关建设。以创建省级文明机关为抓手,推进“书香人大”建设,用好用活文明实践室,常态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道路交通引导等志愿服务,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网络测评中位列全市第一。机关干部下沉城市有机更新第一线,统筹抓好责任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守纪律,讲规矩》重要文章,并进行交流研讨,深入开展“虚、粗、拖”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2.提升工作效能。表彰奖励年度优秀报告和优秀通讯报道,激励鼓励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精心策划召开机关年轻干部成长座谈会,谈成长,话收获,形成的发言材料被15家写作类媒体转载,阅读量达7.5万次,树立了高效履职、为民服务的机关形象。办好人大网、微信公众号,管理好人大代表微信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讲好人大故事。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支持和保障机关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

3.密切上下联动。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分片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每年深入各代表小组征求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邀请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编辑:刘一笑

责编:李东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