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2 16:34: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虎虎
近日,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昌带领监察司法工委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视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视察。
视察组认为:2023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推动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一是丰富宣传形式,增强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举办“检爱同行·检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名未成年学生代表到检察院聆听预防性侵法治教育课。采取普法宣传和调查研究相结合,在子长市职业中学等学校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彩页700余份、问卷调查600余份,针对性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问题和盲区。投资70万元,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法治引航、案例呈现、模拟互动等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知识性、实践性、趣味性的法治学习教育,累计接待未成年人及家属60人次。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制作3D体验式情景剧,实现沉浸式体验,教育未成年人正确处理校园欺凌,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二是加强对行业宣传,增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意识。联合公安机关对59个住宿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五必须”规定培训,督促落实身份查验、巡察保护和强制报告等措施,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案件明显下降。
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快批捕、从严起诉。针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犯罪、危害校园安全犯罪、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坚决从严从重打击,全方位、统筹性、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提起公诉7人,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2份。
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坚持“双向保护”,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是宽严相济,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帮教。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7人、不起诉9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1.81%、23.45%。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共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22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8人。二是精准帮教,引导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逐步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有机衔接。联合子长市职业中学、子长市看守所,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定期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同时,多元施策,拓宽救助方式和渠道,为7名因遭受犯罪侵害后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性侵案件中的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5名未成年被害人回归正常生活。
深化融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成立专门未成年人办案团队,制定一案多查制度,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审查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在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综合运用调查、审查等监督手段,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方式,全面提升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司法保护质效。二是一体化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开展社会调查全覆盖,委托市司法局开展调查38次,为案件处理及帮教提供参考,批捕、起诉环节落实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76次,由民政部门指派适格成年人到场3次、通知法律援助38次、开展亲情会见76次,犯罪记录封存28次。三是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学生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会同民政、妇联、公安、司法、教育部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制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高虎虎)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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