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8 16:49: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遵守和运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职责。9月18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精心组织,落实了监考人员,提出了纪律要求。此次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考试采用笔试的办法,限时为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据悉,本次共对12名拟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严肃性,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行动力。(通讯员 崔世芳)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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