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师徒情”故事展播 | 西安高新公安创汇路派出所谢续强、汪毓泽:师徒共谱社区情

时间:2024-07-08 11:06: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公安“三大”建铁军工程质效,汲取高新警营中优秀师徒携手并肩的战斗情谊和坚定力量,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辅警干事创业忠诚履职、担当奉献,为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即日起,西安公安高新分局开辟【“薪火相传师徒情”故事展播】专栏,让我们共同感受警营师徒的生动实践、动人瞬间和感人故事。

 

创汇路派出所警营师徒

师傅:谢续强(右)

徒弟:汪毓泽(左)

 

徒弟说

我叫汪毓泽,是创汇路派出所的一名基层社区民警。我有幸和谢续强结为师徒之缘,共谱社区之情。

2023年,窦超同志开始作为独当一面的社区民警后,我向他抛回那个属于他的

说实话,作为新警的我,组织让我负责辖区的一个城中村,其现状可用“三多、一大”来形容:外来人口多、矛盾纠纷多、治安隐患多,管理难度大。当我来到该村,映入眼帘的是乱搭乱建、飞线充电、争摊位吵架等等面对现状,我该怎么办怎么干,我把我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向师傅做了汇报和沟通。

 

师傅告诉我:“当好一个社区民警就是要和群众打交道,简单来说就是要接地气,社区民警就要做到 “脚勤、嘴勤、手勤”,要扑下身子深入社区,要多和村干部联系,了解村里的情况,掌握辖区人和事,要让群众认识你、了解你,通过和群众沟通,拉近和群众的距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自那天交谈之后,我们两个就经常一起下社区,他把他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毫无保留地教给了我,渐渐地,我的工作走上了正轨,工作也越来越得心应手,辖区的群众也亲切的叫我“小汪”。

 

师傅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敢为人先,听师傅说他曾经办过很多在全国都很少见的案子,甚至是全国第一例的案件。《居民身份证法》刚刚实施的时候,108国道某收费站给持有当地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免费通行,一些过往大货车为了免费通行,就租用当地居民的身份证,逃过了大量的过路费,当时师傅在属地派出所工作,他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对违法行为人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过几个月后,报纸上登出了某机场公安对一名乘客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飞机的行为作出了处罚,属全国第一例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处罚的案例,其实师傅办的案子比他早了几个月,才是全国第一例,只是没有报道而已。在我和师傅学习的过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和师傅办理一起涉黄案件,嫌疑人佘某患有性传播疾病,但仍然长期从事卖淫违法行为,曾两次被别的公安机关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但因患病无法执行拘留,佘某认为公安机关拿她没有办法,致使佘某更加肆无忌惮,这次又被我们抓获,我认为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无法拘留,但师傅说她的行为已经涉嫌传播性病罪,我们完全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经过努力最终顺利地将犯罪嫌疑人佘某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法制大队审批案件的民警说,这样的案件几十年来在全局还是第一例,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通过这些案例,我对谢哥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业务能力更加敬佩,和他在一起工作让我懂得,作为一线民警,要运用法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给人民群众安全感,守护辖区治安稳定。

 

后来所支部对我的片区做出了调整,由之前的城中村变成了园区企业。我在之前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针对园区人流、物流及资金流现状积极开展“巡、查、宣、防、服”等各项工作落实警企共建,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熟、防、排、调、护”的五字工作法。目前我负责的园区近半年实现电诈零发案、刑事案件零发生、矛盾纠纷园区处,初步形成了警民、警企、警社之间的良性互动。

感谢师傅的倾囊相授,和他相处中,让我更加理解了“警察”二字的含义,理解了那份坚守、脚踏实地、无怨无悔。今后的从警路,我将不忘初心,勇毅前行,不断继承和发扬优秀前辈的忠诚与奉献。


来源:西安高新公安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