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3 15:19:50 阅读量:
近日,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执行王某甲、王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110”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王某乙当场履行完全部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系某小额贷款公司与王某甲、王某乙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经韩城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分期偿还借款本息4万余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奈,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而二被执行人却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拖延规避,甚至隐匿行踪,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决定对其予以拘留决定。“执行110”警务中队接到移交拘传拘留决定后,多方打听,锁定王某乙行踪,迅速行动,将其立即控制。执行人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既言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实际,引导其主动履行、最大限度消除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法理劝导下,王某乙终于认识到其错误,主动联系亲属筹款,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某小额贷款公司领取全部案款后,对法院“执行110”的高效执行表示真诚的感谢。
此件案件的快速执行,是韩城法院“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快接、快处、快执”的真实写照,体现了韩城法院“执行110”以刚性执行维护司法权威,以善意执行化解矛盾纠纷的执行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作者:吴乔洁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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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