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9 14:14: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少锋 郭晓婷 程萌
李少锋 郭晓婷 程萌丨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了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韩城市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扭住短板弱项、认真总结剖析,虚心学习借鉴、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韩城市实践探索及成效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提高监督实效,强化跟踪问效举措,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坚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回头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跟踪督促审议意见落地落实,作为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做到审议意见不落实不过关、突出问题不解决不罢手。每次人大常委会后,明确每项审议意见由相关工委督办落实,要求全程跟踪监督、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人大常委会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比如,2023年4月,教科文卫工委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改工作调研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澽阳坡沿线塌落土方清理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反馈现场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单位加快落实到位,维护了城市形象,赢得了群众口碑。
(二)坚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两审制”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好坏与否,直接反映各级权力机关的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对调动人大代表工作积极性、促进其依法履职具有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作为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修订完善了韩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过去的年终一次审议,调整为半年、年终两次审议。同时建立了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推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由“态度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07件,常委会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次,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三)坚持人大任命人员履职监督“制度化”
开展履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赋予职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拧紧监督“链条”的重要手段。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了韩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履职工作报告办法》,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履职工作报告制度,明确了履职报告对象、履职报告内容和履职报告程序,实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任命人员监督工作的制度化。为了强化全程监督和跟踪问效,履职报告制度还特别增加了审议意见反馈整改环节,规定在履职工作报告结束后,人大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形成整改建议,及时反馈报告人和所在单位。报告人务必于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科学研判、跟踪监督,并酌情向社会通报。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对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12名工作人员开展履职审议,共下发整改建议书12份,提出整改建议30余条,切实做到监督工作全流程、无死角、全覆盖。
(四)坚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月督查”
2024年,我市首次施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了2024年十项民生实事项目,分别由5家单位牵头承办。为了给全市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民生实事项目“月督查”制度,由承办部门每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及时掌握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便对症施策、加快进度。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不定期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视察调研,一年两次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保障年度十项民生实事项目如期完成。截止目前, 十个民生实事项目整体进展顺利,其中城市公园维修工程等3个项目已投入使用或进入收尾阶段,农村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吕庄至清水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五)坚持预算联网预警督办函落实“销号制”
新时代赋予人大监督工作新的历史使命,新技术助力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快速便捷、提质增效。韩城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五个“基层联系点”之一,充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建立“周监测、月预警、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机制,将预算审查监督由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在线全程监督,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方案、资金流向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在线监督。通过系统自动审查、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智能形成分析图表,经过工作人员分析研判后,整理形成预警信息函,下发并督促相关单位对标整改。为了保障预警函真正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预警信息台账,实行一号一单、挂账销号,全程跟踪督办,强化了人大监督的深度和力度。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梳理预警信息186条,发出预警函37份,收到整改情况答复37件,组织线下抽查整改情况10次,预警问题均得到圆满解决。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人大常委会虽然在强化监督的跟踪问效措施方面,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需认真反思、深刻剖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经认真梳理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跟踪监督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依法监督工作开展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一批切合实际的调研成果,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人大监督制度体系。但是,在强化监督的跟踪问效措施方面,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可操作、便执行、成体系的监督跟踪问效制度体系,保障和促进人大跟踪监督工作有章可循、闭环见效。二是跟踪监督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虽然宪法法律赋予了人大多种监督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柔性监督方式运用比较广泛,而对于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强制性、惩戒性较强的监督方式,则运用较少,监督的惩戒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三是跟踪监督的刚性和韧劲仍显不足。一方面,人大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程序、轻落实的现象,没有严格按照《监督法》一抓到底、紧盯不放,跟踪监督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另一方面,有的部门对落实人大监督工作思想不重视,拖拉敷衍、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监督实效。四是跟踪监督的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在纵向联动上,由于上下级人大之间没有直接领导关系,日常工作中开展协同监督较少。在横向联动上,与党的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缺乏常态化联动机制,组织和引导社会群众全程参与人大监督活动不够,织密人大监督一张网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深刻自查剖析,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尽到位,影响跟踪监督实效。有的人大工作者存在人大工作是“退居二线”的思想观念,错误地认为人大监督是给“一府一委两院”挑刺找麻烦,担心会搞僵了关系、伤了和气,工作不够大胆、主动、深入。有的被监督对象认为人大监督工作就是完善法律手续,是“橡皮图章”,缺乏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对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消极应付。二是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影响跟踪监督实效。有的单位和代表没有深刻认识到人大监督与为民服务的关系,宗旨意识淡化,服务意识欠缺,落实人大监督流于形式、应付差事,有的代表监督检查走马观花、虎头蛇尾,导致提高监督实效难以有效落实。三是自身综合能力不足,影响跟踪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工作覆盖单位多、涉及领域广、工作任务重,专业性、针对性很强。由于人大工作人员系统学习培训不够,对监督部门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开展监督工作往往是临时抱佛脚、突击补课,加之当前知识加速换代、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瞬息万变,自身综合能力不足也是影响跟踪监督实效的重要因素。
三、工作对策及建议
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人大监督工作高效闭环,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体系建设、方式方法创新、强化监督刚性、加强协作联动、提咦陨硭刂实确矫嫒胧郑种院阕ゼ喽剑舳⒉环糯俾涫怠�
(一)健全人大跟踪监督制度体系
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是取得监督实效性的重要保障,要积极推动监督工作程序的完善,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工作督办制度。依据《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就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法律法规实施等事项推进情况,建立工作督办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督办主体、督办内容、督办方式、督办目标等事项,经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下发执行,夯实人大监督事项督办工作的制度基础。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全流程全方位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关信息,真正把“一府一委两院”的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和人大监督权展露在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更好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质量办理代表意见建议、高效推动法律法规落实。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少数部门落实人大决议意见等工作拖拉敷衍、反复督促难以闭环等问题,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开展联合督办,实施效能监察,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问效,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落实力。
(二)创新人大跟踪监督工作方式
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努力适应新时代监督工作需要。一是有序开展工作评议。借鉴秦皇岛市、江陵县等地经验做法,坚持把工作评议作为人大常委会一种常用的监督方式,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议工作制度,对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的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大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二是稳步推行满意度测评。人大常委会每年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每年选取若干项政府工作中的重点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对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或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实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告。结合实际,也可以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报告机关应当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作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安徽省、厦门市、宁波市均制定了相关测评办法,开展了积极有益的尝试,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积极推进“二次监督”。“二次监督”主要是指采取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二次督办”、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二次审议”和对审议意见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后的“二次测评”等工作举措,建立形成人大“二次监督”的工作模式和机制体系,全面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二次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开展后的再监督,其工作关键在于持续跟踪、督办推进,直至监督问题得到有效落实。2017年以来,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在开展“二次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工作经验和理论体系,值得我们学习参考。
(三)强化人大跟踪监督工作刚性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其工作成效事关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必须严肃严谨,务必取得实效。一是实行刚性任务交办。在人大监督过程中,审议意见和反馈问题务必当面交办,明确办理要求,被监督单位负责人现场作出承诺。任务交办单必须做到条目式、清单化,确保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二是实行刚性跟踪监督。相关工委全过程跟踪监督审议意见处理进度,对具体问题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应当提出警告、发回重办,并组织跟踪督办。必要时,可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并敢于通过组织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手段加以纠正和处理,确保监督意见落到实处。三是实行刚性结果运用。人大常委会在全程公开监督工作信息的同时,及时将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结果和重点事项监督情况报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监督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四)凝聚人大跟踪监督工作力量
树立人大监督“一盘棋”思想,需要充分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和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效果。一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监督主力军作用。积极搭建代表监督平台,支持代表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类监督活动,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力量,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效能。二是促进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结合。整合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加强与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各方面监督力量共同发力的监督格局,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三是加强各级人大协同监督。每年选择若干重要事项上下联动开展监督,既减少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进了彼此联系互动、优化了监督整体功效。
(五)提升人大跟踪监督综合能力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员配备、工作水平等方面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一是提升人大干部综合能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和法律素养,着力提升服务发展、调查研究能力。加强各工委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不断提升依法监督工作水平。二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及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吸纳专家学者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监督事项,可以尝试聘请专家学者作为专项工作顾问,从专业的角度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人大监督注入新的活力,全面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作者:李少锋 郭晓婷 程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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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