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4-06-03 19:32: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许 丹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这既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明确要求,也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学用脱节造成政策始终“走在路上”,实惠没有真正“落在人民群众身上”,造成“末梢堵塞”的现象。   

(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虽然我为群众办实事”氛围已在各行业各系统掀起了热潮,氛围营造非常火热,但部分党员片面的认为参加单位组织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当做已完成了“力所能及的帮助身边的群众解决多少个问题”,而没有下沉到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生的需求,对接他们的所盼,致使为民办事浮在表面,没有针对性、指向性、实效性。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有时存在表里不一,纪律松懈的问题。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不以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充分了解基层实际为出发点,抓落实搞“上下一般粗”,基层难落实、难见效;“打埋伏”遮掩“不落实”,甚至搞移花接木;抓工作始终慢半拍,不催不办、不推不动,办起事来也拖拖拉拉。“我为群众办实事”未形成系统性,全面推进仍需加大各行业各系统的统筹和指导,对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缺乏强有力的抓手。还有部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对文件精神没有吃透,加之巡回指导组没有安排跟进指导,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理解存在偏差,责任压实不够。

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群众的想法。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不能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对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时代更迭的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   

(四)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基层检察机关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建议

(一)找准“需求点”,靶向发力。坚持以每月全员大培训为契机,听民声、汇民意。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形式,持续针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征集基层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后直接在培训会上将基层群众意见原汁原味呈现出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培训会上逐一反馈,及时安排落实。真正把群众关心的问题放在心上、反映出来、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主攻“关键点”,精准施策。坚持“真正把群众当回事”的理念,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征集到的群众最关心、反映最普遍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十大问题”清单,专题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划定责任矩阵,迅速推进落实。同时,以“政务公开”形式,动态公布整改提升成效,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积极落实群众诉求,切实把实事办到职工群众心坎里。

(三)抓住“连接点”,合作共赢。倡导“共赢”理念,形成关系融洽、办事高效、主动帮扶的良好局面,让队伍逐步做强做大。落实业务限时主动办理,开展节日节点完成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推行定期到基层与干部群众谈心交心机制,通过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起到疏解沟通障碍、提升安全意识、形成团结合力的作用。各政务部门提供周到服务,让“事难办、脸难看”变成“好办事、贴心人”的良好局面。

(四)把握“着力点”,创新施策。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需。创新考评方式,将机关各部门考核绩效与基层定期的反向评价打分相挂钩。切实开展为基层减负行动,全面梳理制度办法、固定报表等工作清单,合并删减制度、免除“非必要”报表。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无论是计划流程还是问题解决,快上加快,问题不过夜。定期梳理各类流程,对于超时的、反复驳回的或群众意见集中的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公示和问责。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快速办公,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拉进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真正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想民、心中为民。

 初心就是力量,使命就是方向。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为人民谋幸福,是念兹在兹的不变初心,更是接续奋斗的永恒坐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通过实践活动建强组织、锻炼党员、凝聚群众,我们就一定能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供稿: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许 丹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