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09:47: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建军 谢利红
近日,勉县法院高潮法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法官借群众之力解群众之难,圆满化解母子女之间多年的积怨和矛盾,长期如仇人般的母子女尽释前嫌、和好如初。
家住黄沙社区的老人王某年龄高达85岁,已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其夫早年去世。近年来,衣食住行均依靠子女,在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老人与子女因各种原因产生矛盾,多次找村镇要求解决赡养问题。近日,老人又将其中两个子女告到法庭。为妥善处理好本起纠纷,高潮法庭干警认真审阅案卷,经过梳理,发现原告老人有四个子女,却只起诉了其中两个,并仅要求这两个子女承担全部的赡养义务,办案法官遂找到老人释明法律规定,但老人拒绝起诉其他两子女,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判断案件其中定有深层次的原因。
赡养关系纠纷往往涉及到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能起诉说明双方矛盾较深、尖锐,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更深层次矛盾。2月中旬开始,法官多次到当地社区走访了解,终于找到案件矛盾焦点。原来老人虽然生育了4个子女,但两个幺儿在8岁左右因家庭困难养不起便送养他人,此后,两个幺儿一直未与其来往,老人也因此心中有愧,便没有要求两幺儿尽赡养义务。掌握老人这一“心结”后,法官先向老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中华民族传统风俗,同时也想办法联系上两个被送养的子女,向这两个子女讲述个中缘由,两被送养的子女均表示理解当年老人的“无情”,并愿意一起赡养老人。
至此,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被诉两子女,在得知被送养的弟妹也愿赡养母亲,当即表示愿赡养母亲,尽子女责任。2月下旬,高潮法庭干警同社区调委会一道调解了这起老人与四子多年“恩怨”。老人当场撤回起诉,也与四子女恢复本应存在的骨肉之情,四子女也重拾血浓于水的兄妹之情。
编辑: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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