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0:20: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任永强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在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发出首份《信用修复证明》,助力涉案企业走出困境,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甲公司与乙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乙公司期限支付1400余万元租赁款。调解协议生效后,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愿意履行义务,但因前期沟通不畅,才导致延迟支付,现在公司法人代表出行及贷款审批均受限,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案件执行中,乙公司的代理人打来电话。
经调查,法官了解到,乙公司属于酒店行业,近年来受疫情影响,营业额减少,暂时缺乏履行能力。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现在正积极融资,复工复产,但由于执行案件信息,导致公司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
为打破执行僵局,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官第一时间将乙公司的案件信息予以屏蔽,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
未央法院紧盯“三个年”活动要求,灵活运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为“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提供重塑信用的机会,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真正为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加力,助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陈昊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