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1 18:00:24来源:作者:
3月3日,西安市碑林区举行创建“无讼社区”集中授牌启动仪式,全区8个街道的11个社区作为试点后首批“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授牌,正式拉开全面创建“无讼社区”的大幕。
碑林法院作为全区创建“无讼社区”的牵头部门,承担着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落实的重要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和区委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创建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3月7日至9日,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带队逐一到11个创建示范点社区指导推进工作,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鹏全程参加,负责包抓各示范点社区创建工作的院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参加。
每到一个社区,李院长都同社区干部、居民群众亲切交谈,深入了解社区阵地建设、人口数量结构、区域经济特点、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通过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大家对创建“无讼社区”的意见和建议,耐心细致解答提出的问题,并分别向各社区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李院长对各示范点社区率先担当、积极行动、扎实有力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碑林区金融商贸、科教文旅等产业发达,市场主体和老旧小区较多,人口密度相对较大,矛盾纠纷易发。通过创建“无讼社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一线,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深化诉源治理,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碑林、法治碑林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各示范点社区不仅是创建“无讼社区”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最大获益者。要把握机遇、发挥优势,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树标杆。
李院长向社区同志介绍了创建“无讼社区”以来法院介入调解的一批典型案例。他强调,创建“无讼社区”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假把式,坚持以实效为导向,着力抓好工作落实落地。要提高站位抓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创建“无讼社区”作为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着力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要整合力量抓落实,积极发动热心公益事业的“乡贤能人”,联合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形成更为广泛的综治力量,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和实时调处,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办、矛盾不上交”。要深化宣传抓落实,大力宣传创建“无讼社区”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梳理和宣传创建中的模范人物、典型案例,强化先进引领和案例示范的带动作用,全面营造“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李院长要求,区法院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包抓指导责任,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创建工作,服务社区群众。要切实转变思维理念,健全落实法官经常化走访社区工作制度,把工作重点从“坐堂庭审”向“深入群众”调整转变,加强对做好群众工作的法律指导,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要结合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不断加强司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联合社区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把庭审搬到老百姓身边,促进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要发挥联动优势,主动协调司法、民政等单位,推动更多资源力量下沉社区,持续健全条理化、制度化、规则化创建工作体系,大力支持社区阵地现代化建设,真真切切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截至目前,碑林区已确立14个“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分别是前期试点的太白社区、雁北社区、西何社区,以及这次集中授牌的堡吉巷社区、端履门社区、环南路社区、建大社区、铁路局社区、下马陵社区、白庙路社区、西工大社区、长乐坊社区、东关社区、夏家庄社区,实现了全区各街道“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全覆盖。下一步,碑林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和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无讼社区”创建扩大“版图”、取得实效,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碑林实践、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法院贡献。
编辑: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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