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21:48:03来源:作者: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委部署“三个年”活动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何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三个年”活动贡献洛南检察力量?作为基层检察院,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用更强的担当精神、更优的创新举措、更实的工作作风,突破性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擦亮“秦岭生态卫士”品牌,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党建与品牌建设深度融合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坚持业务围着党建转,党员带着干部干,切实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优势,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率先办理了一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聚力打造“秦岭生态卫士”品牌。在办理洛南县古城镇龙腾沙场复植复绿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干警先后多次勘察现场情况,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又及时督促企业栽植松树1200棵,种草籽100公斤,修排水渠150米,护坡档墙13米,沙场植被逐步恢复。为确保生态修复到位,该院持续跟踪回访,补植松树存活率达到80%左右,草籽发芽长出新绿,沙场重新披上了绿装。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一把手”办案示范引领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检察长先后多次参与线索分析研判、案件处理会商、出面请示协调、审核法律文书,准备庭审预案等办案活动,共办理涉秦岭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42件。在办理商洛市首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在诉讼期间与法院多次座谈,商议案件办理相关事项,探索建立良性协作的办案模式。与县人大、政法委、监察委加强联动,切实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内外联动共画“同心圆”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诉讼重点工作,将相关工作经验、管理模式、特色亮点固化为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务实管用,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长效运行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工作的规定》,打造公益诉讼全院一盘棋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全面加强内部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线索及时研判和移送的共享机制,形成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联合县秦岭办、洛源镇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与县林业局等14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选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借助“外脑”力量,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准化。今年以来,该院就水资源、古树木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专项活动、实地勘察现场、专业解答十余人次,协助办案15件,增强了监督实效,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通过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脑”,通过咨询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参与和监督案件办理,“把脉会诊”在办理生态损害、环境侵权、行政执法等案件中遇到的“疑难病症”,帮助检察机关弥补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不足、研究解决相关法律适用难题,成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强大“智囊”,汇聚更多更广的社会力量,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检察产品,让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落到实处。
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秦岭生态卫士”业务品牌建设是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的有效抓手,切实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在为民办实事上,发挥在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加强对专项活动和检察建议的跟踪问效,防止“虎头蛇尾”式的敷衍整改、“光打雷不下雨”式的虚假整改,通过审查检察建议整改回复材料、现场走访查看公共利益修复情况,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有效遏制、行政监管手段是否用尽、受损公益是否得到保护。通过扎实的办案工作、良好的办案效果,让被监督者增强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工作认同。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先后制发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类检察建议106件;配合全县开展秦岭“五乱”治理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清理污染水域30余亩、清理非法占用河道7.6公里、取缔非法砂石厂4个、拆除违法建筑3533平方米、恢复林地耕地200余亩、清理露天垃圾千余吨、古树木保护30余棵,并及时开展所办案件“回头看”活动,全程跟踪回访整改落实效果,全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形式多样深抓宣传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全平台宣传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秦岭生态卫士”宣传氛围,增强品牌的社会知晓率。党员干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街道等场所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活动彩页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号召人人争当秦岭生态卫士。依托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制作环保小视频,深入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增强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和参与度。在办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时,通过释法说理、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力求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另外,探索通过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收集案件线索。全面提升运用融媒体的能力,及时推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和专项行动进展等,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总体工作情况。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属于过去,未来更加催人奋进。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 “秦岭生态卫士”品牌建设要求,拿出开拓创新、勇立潮头的志气,鼓起起步冲刺、决胜全年的干劲,释放蓄势待发、拼搏向上的冲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争当秦岭守护人,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为贯彻落实省委部署的“三个年”活动贡献洛南检察力量。
来源: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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