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6:01: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琦
拿到借出7年之久的4万元欠款,年近古稀的郭某连声向西安灞桥法院法官张琦道谢。
郭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郭某与张某系发小,多年前相邻而居。2016年10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郭某借钱,郭某出于好心,向自己的朋友借款5万元给了张某,张某当时出具了借条,签上了自己和妻子的名字,并将自己家的房产证复印件给了郭某。
后郭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催要,张某偿还1万元后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偿还剩余欠款。2018年5月,郭某所在街区拆迁,郭某与张某失去联系,找不到张某,要不到欠款,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4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琦查阅了案件资料后,发现原告提供的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和房产证复印件上的名字不一致,被告又杳无音讯,加之当时借款是现金给付,借条和借款事宜的真实性就很难确定。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法官没有因为原告举证能力不足简单的就案判案,而是多方查明案件事实,想方设法查找线索,努力帮助原告维护权益。法官先是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多方寻找被告,未果。后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法官找到被告的儿子张某某,对方承认了当年借款事实,并答应联系父亲沟通还款事宜。
因为借条本身存在的瑕疵,加之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法官根据原告方的申请,先后向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发出调查令5份,确定了被告身份信息。
终于找到了被告之后,法官也基本还原了案件事实,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在进行两次调解之后,被告将筹集到的4万元当庭给了原告,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这就是工作常态,案子结了,当事人拿到钱了,我也就安心了。”张琦坦言,这只是自己办案的日常,案结了,事也就了了,开始马不停蹄地进行其他案件的办理。嘴上只字不提,心里想的实际做的却全都是司法为民的实事,张琦,配得上好法官的赞誉!
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很多人在出借资金时由于碍于颜面、疏忽大意、过于信任等原因,使得看似友好互助的民间借贷行为最后陷入纷争。
提醒大家在出借资金的时候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核实准对方身份,确认好对方信誉,尽量走有据可查的转账程序,以免出现争议时维权困难。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