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6:23: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3月24日,三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二团队执行干警,通过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和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使被执行人慑于法律权威,履行了全部18万余元执行款,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三原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某建材公司却迟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便向三原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但该公司负责人却不愿履行,到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及其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依法扣押。被执行人这下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将凑钱履行义务。
3月24日,被执行人将一部分案款通过转账汇款打进三原法院账户,另一部分现金送来了三原法院,他向执行干警表示,由于自己忙于生意经营,没有重视自己要承担的义务,如今已经知道错了,希望能尽快履行案件,将车辆开走。执行干警联系申请人张某来到三原法院,将18万余元执行案款领走,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