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8 17:00:1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民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是法官干警应尽的职责。三原法院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调解,受到了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6年三原县人民政府向原告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告承包了所在村组三块土地。嗣后,原告将其承包地中的4亩交由被告耕种。2022年,原告欲收回该承包地,被告却迟迟不予归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至法院。三原法院李晓丽法官受理案件后,为方便群众诉讼,又考虑到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遂决定前往原、被告所在村组现场进行调解,以便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调解现场,李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原、被告及旁听群众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常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让他们知其意、悟其理。在李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最终同意2023年小麦收割后立即将原告的承包地返还给原告。
本次调解不仅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最优的解决方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对当地群众进行了一次很好地普法宣传,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李晓丽)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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