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9 10:11: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徐梓轩
春耕时节,是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需求旺季,为更好地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县农业农村局就“保春耕”和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交流座谈。
座谈中,双方就共同加强协作配合、保护“三农”安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行充分交流。
如何在春耕期间更好保障农资安全?如何更好保护农民在购买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时的消费安全?商南县检察院围绕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打击力度、拓宽农民投诉举报渠道等方面内容与县农业农村局达成共识。
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保护检查范围、抽样重点、检测机构、职能划分等内容作了全面介绍,就兽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备案、管理规范、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针对豇豆、芹菜、韭菜等国家重点监测、检测品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与商南县检察院深入交流探讨。
通过此次座谈会的召开,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与农业执法部门协作发力,加大涉及食用农产品案件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市场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资市场良性运行,共同维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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