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21:26:36来源:作者:
2017年以来,勉县法院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7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60件。利用审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加强典型案例编写和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增强案件当事人、普通公民对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信心。
房如松同志荣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审理的勉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汉中、安康、商洛三市检察系统参与旁听,该案的审理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审理的勉县人民检察院诉勉县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判决确认其行为违法。该案的判决对于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超过法定期限履职也属违法行为的明确,具有典型意义。该案被2021年甘陕川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收录为典型案例。
2023年1月10日,勉县法院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健全完善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行政诉讼案件备案通报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对信息共享、业务工作交流达成共识。
勉县法院充分利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倒逼最了解案情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与原告方“面对面”化解矛盾争议,同时通过应诉、庭审、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过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其行政行为,切实改善行政诉讼案件“一高一低”现状。(王天阳)
编辑: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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