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交警:“调解桌”搬到群众家里,上门服务赢满意

时间:2023-05-29 17:48:02来源:作者:

5月24日,在关山街办北马村,王某(男,68岁)骑电动车与姜某(女,61岁)骑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过西安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走访调查发现,当事人姜某脚部骨折,行动不便。当事人王某身体不好,并且双方当事人年龄大,距离交警大队路途较远。

 

“群众年龄偏大,出行不便,我们就上门服务调解。”在向交警大队领导汇报后,5月25日上午,为了及时化解纠纷,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焦昊东、辅警王航携带调解资料、法律文书,主动上门送服务,在关山街办北马村四县庙组王某家中,民警对该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