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商州法院 | 婚后遇到“真爱”的TA

时间:2023-05-31 15:13:26来源:作者:

【案情回顾】

她叫阿俏,在农村长大的她,没上过多少学,21岁时,经人介绍与阿力相识,结为夫妻,并诞下一子。婚后,阿力与阿俏各自在西安打工,维持着平淡的生活。两年后,她遇到了同在西安打工并离异的小伙子阿文,阿俏向他诉说自己已婚有子,以及婚后的各种委屈和不幸,一来二去,她逐渐喜欢上了这个比自己大15岁的成熟男人。

2018年,阿力带阿俏前往苏州继续打工。阿俏让阿文到苏州将自己带走,阿文遂前往苏州与阿俏见面,并与其一同回到自己的老家共同生活。二人虽然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但阿文仍向村里人介绍阿俏为自己的妻子。一年后,阿俏为阿文诞下一女。

正当二人以为幸福的生活刚要开始时,警察找到了他们。原来早在2018年阿俏离开苏州时,阿力就以人口失踪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四处寻找阿俏下落。直到阿俏为了给新生女儿办理出生证明前往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被警察发现,并联系了阿力。警察找回了“失踪人口”,同时也破获了一起重婚案。

阿俏与阿文同时成为了重婚案的被告人。庭审中,阿俏坦言自己文化水平太低,当时只是觉得阿文对她好,她就想和阿文在一起,从未想过自己作为已婚女子,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又与别人在一起生活是一种犯罪。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俏在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阿文明知阿俏婚姻关系存续仍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遂以重婚罪分别对二人判处拘役六个月。

【法官寄语】

婚后遇到的所谓“真爱”无非是新鲜感带来的另一段恋爱关系的开始。从情感上讲,企图通过开展一段新恋情来逃避原有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可取的;从法律上讲,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配偶以外的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是会构成重婚罪的。故而,在此提醒大家,对待感情不应儿戏,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更应慎重,谨防因一念之差触碰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将自以为浪漫的爱情变成了禁锢自由的囚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以上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