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拒绝醉酒驾驶,安全守法出行

时间:2023-06-15 15:23:59来源:作者:

近年来,酒后驾驶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酒后肇事酿成事故,害人害己。2022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受理危险驾驶审查起诉案件34件,全部系醉酒驾驶。

通过案件分析,造成醉驾案件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大多数醉驾者在饮酒前,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侥幸心理,有的轻信自己驾驶技术娴熟不会出事,有的认为夜深人静交警不可能查酒驾,有的认为离家距离较近被查的机会小等。反映出醉驾者在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控能力等方面较差,对酒后驾车行为危害性、风险性认识不足。

二是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拥有量激增。目前,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汽车、摩托车成为居民生活中的主要代步工具,且部分家庭拥有不止一辆的机动车,机动车使用数量激增客观上增加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多发的可能性。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危险驾驶案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接受普法教育的机会也很少,对交通法规和刑法知之甚少,有的人认为自己虽然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但并未造成交通事故,不应该构成犯罪;有的人认为自己酒量大,虽然喝多了酒,但意识清醒,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有的人认为中午喝酒晚上开车或晚上喝酒次日开车,不会构成犯罪;还有的人也知道醉酒后驾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对于要承担什么责任、喝了多少酒要承担责任不清楚。

四是犯罪分子挑战法律底线。醉驾者在查获后接受讯问时,均表明知道醉驾行为是犯罪。且其中有多人曾因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曾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而再次醉驾犯罪,表现出醉驾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持漠视态度。

对此,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事前预防工作,注重惩防并举,将无业人员、小轿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员以及中青年列为重点宣传对象,加强普法宣传。该院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案为鉴,加大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的发生。同时在案件办理中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贾欢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