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微信促双方和解

时间:2023-06-15 17:07:04来源:作者:

6月14日,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借用微信开展线上执行,成功联系到被执行人,促使分处在两地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刘明水与李永成系朋友关系。2022年4月,李永成向刘明水借款18000元,经刘明水多次催要,李永成先后偿还3700元后尚欠14300元再未还款。刘明水诉至勉县人民法院,经调解,确定在2023年3月30日前李永成偿还清结所有借款。但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李永成履行4800元后再未履行。刘明水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李永成下落不明。经查询,李永成银行账户仅有零星存款。本案的执行金额9000余元,执行法官考虑到李永成年龄仅为20岁出头,如果动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措施,其产生的后果将给李永成的日后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执行法官决定深入到李永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走访,经走访当地,了解到李永成在市内一餐馆当学徒,工资并不高,其父母也均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

执行法官试着用调查到的李永成手机号码联系李永成,电话那头的李永成表示,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当学徒工资并不高,没有能力偿还借款,自己躺平了,法院随意执行吧,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无所谓。面对电话那头仍旧稚嫩的声音,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用自己的成长经历,劝解着李永成。李永成沉默了几秒后说:“你说的话我爱听!”趁机执行法官主动添加了李永成的微信,李永成表示,自己一个月省下2000元给刘明水还款,几个月就还清了。执行法官联系在外地务工的刘明水,刘明水也理解李永成的困难,表示同意,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善意执行有温度,执行法官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案件执行中,并未一味的动用惩戒手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给予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一定的休养生息时间,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 王彪

编辑| 苏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