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19:57: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贤
2023年6月,蓝田法院民二庭法官刘贤先后三次来到蓝田县厚镇王咀头村,成功化解了因建房产生的邻里纠纷。
原告王某诉称,原、被告系相邻关系。2022年,被告建房处理宅基地时将原告前院的部分墙根拆除,并将其后院部分水泥墙根建在原告家后院土地上,被告建房浇水损害原告墙面。
被告齐某辩称,其前院的建设是在其土地使用证记载范围内,后院的水泥墙根是沿着原告家山墙延伸线而建,没有侵占原告土地,其建房至今已有一年,原告无法证明自己墙面损害是被告建房造成。双方因此发生冲突,矛盾不断升级,村、组多次调解无果。
蓝田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居,永久置业,祖祖辈辈要长期相处下去,矛盾只能化解不能激化,遂确立了办案思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尽力做好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双方和睦相处。
为了查明事实,办案团队三次赴事发现场,勘验取证,了解土地权属,访问村组干部。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法官三次组织原、被告做调解工作,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土地权属、证据证明力、友邻关系等方面进行阐释、劝说。
原、被告在对事实和法律规定有了清楚了解的情况下,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互谅互让,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案件调解结束时,双方当事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高兴地对法官说:我俩以后还是好兄弟!
法官寄语:远亲不如近邻,千金难买邻里情,村邻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长期的相处中应互谅互让,相亲相敬,关系和睦,共同营造亲善和睦的邻里关系。
作者:刘贤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