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5:44:33来源:作者: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斗争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勇于担当作为,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严惩,加大力度,持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该院保持思想上不松劲、不松懈,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打击,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快捕快诉,确保打击效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涉黑案件1件33人,涉恶案件4件17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总结经验,创新制度,确保办理黑恶案件有章可循。该院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恶案件实施办法》,在案件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社会治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制度化、规范化。
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利用在专项斗争开展期间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规则》,提前介入掌握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把案件一些“盲点”和“疏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案件后续办理和提高案件质效打下基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坚持对每件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共介入公安机关侦查70余次,解决了一些案件定性、证据收集难题。
坚持标准,不枉不纵,确保打击黑恶犯罪的精准度。该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重点审查黑恶犯罪的特征,对涉黑恶案件不拔高、不降格。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严把关、细审查,向上级勤汇报、勤沟通、勤请示,对不符合黑恶犯罪标准的嫌疑人依法另案处置,确保打击的准确性。
发现问题,弥补缺漏,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该院坚持严惩和治理并重,对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向县域各行政部门、各乡镇政府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均收到了整改回复,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案件办理为抓手,持续保持高昂的斗志,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组织纪律,更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加压发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严厉打击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犯罪活动,着力提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为服务保障“一都四区”建设和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李峥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