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悉心调解涉企案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6-26 11:44:19来源:作者: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使我与公司的纠纷及时化解在开庭前,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我很高兴。”6月18日在城固法院龙头巡回法庭现场,企业员工田某对龙头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另外一方当事人涉事企业也对法庭的工作表示感谢并由衷的说道,“案件的快速调解,缓和了员工和企业之前剑拔弩张的关系,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赢得了宝贵时间,我们可以一心一意投入生产了。”

原来是田某是当地一家建材企业的机电维修工,在一次维修作业时,不慎坠落摔伤,多次和企业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双方闹得关系紧张,一度矛盾升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龙头法庭在该院组织开展的为规上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大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当时案发的经过,并多次往返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结合争议焦点就双方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调解建议。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心中芥蒂,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面坐下来,协商解决纠纷,最终达成企业赔偿田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损失72000元,田某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一致意见,一起为企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就这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解决。

近年来,城固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中,主动谋划定位司法,找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及时出台《城固法院为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城固法院关于开展“三个年”活动为规上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干警走访企业、问需于企,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暖心司法服务。

下一步,城固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将“枫桥经验”进一步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发挥调解优势,减轻企业诉累,继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韩鹏鑫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