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春妮:浅谈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现实困境及对策

时间:2023-06-30 09:51: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春妮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至今已经六年多时间,公益诉讼领域也不断扩展,办案程序逐渐规范,办案效果及为人民服务的成效显著,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基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笔者根据近年来自身的工作经历,结合L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对当前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L县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共办理公益诉讼380案件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60余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涉及“4+5”共9个领域,其中重点领域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98件、食品药品安全62件、公共安全44件,国土国财42件,以及其他领域100余件。

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多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其中魏某某非法采挖野生兰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同时被央视频道报道。拓展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不断探索医保、养老、医美、耕地税、个税、残保金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以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办理了一批事关人居环境、名木古树保护、道路出行安全隐患、残疾人出行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现场办案、释法说理、建立机制等方式,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努力实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凝心聚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二、基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基层公益诉讼工作已经稳步推进,从一开始的业务技能不熟悉、不适应到逐渐摸索出一些办案经验,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办案实践中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益诉讼的知晓率,但由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作用、意义、程序了解不够深入。在履职过程中,多数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存在误解,认为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在给找麻烦、挑毛病、追责任,难免产生误解和抵触情绪,都不同程度存在戒备心理,遇到具体的问题,经常出现掩饰推诿、消极配合现象。同时,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了解还不深,即使知道公益诉讼职能,但由于对案件线索举报方式不清楚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群众发现线索后存在举报无门的现象,导致参与公益诉讼积极性不高。

2.协同机制发挥作用不够。

在实践中,L县检察院联合该县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关于在秦岭生态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办法》《关于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洛河源头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办法》《关于选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内容,但在具体办案中,协同机制发挥合力效能欠佳。例如2022年4月聘请1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办理具体案件中提供了专业支持,但在提供案件线索方面,基于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错误认识,认为提供案件线索是给本单位找茬,存在抵触情绪,与检察机关配合不够紧密。

3.队伍素质能力待提升。一是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广,专业性强,随着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不断拓宽新领域,比如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需要办案人员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办案人员在开展此类监督活动中亟需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二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智能化办案要求,对于年长的办案人员对智能办公软件操作不熟练,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三是书记员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由于书记员大多非法律专业毕业,而公益诉讼工作涵盖摸排线索、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出庭诉讼、诉讼监督等多个环节,书记员需参与办案全过程,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加强法律知识习。

三、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案源渠道。一要加强新媒体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公益诉讼的职能和法律知识,增加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感,健全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为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公益诉讼业务知识宣传普及,增强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消除误解,形成工作合力,以“我管”促“都管”,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2.争取工作支持,汇聚工作合力。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牵扯面广,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有力支持。围绕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积极谋划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争取本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对公益诉讼工作支持,请示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建议将检察建议回复情况纳入行政单位年终考核,提高行政机关的重视。必要时寻求党委、政府协调解决,争取人大从法律监督角度,政协从民主监督角度,发现和提供公益诉讼的线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更上一层楼。

3.提升业务能力,适应办案需要。一要提升学习能力,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学会用新时代智能化办案,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学会建立大数据模型,依托模型挖掘线索,提升办案质效。二要善于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外脑”力量,在办理具体案件时,虚心向特邀检察官助理请教,寻求提供专业支持。三要加强培训学习,定期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和智慧检务系统的培训,增强办案人员素能,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雷春妮)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