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1:44: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外合同纠纷,原告孙某为新加坡国籍,长期居住生活在新加坡,另一原告张某为新加坡国籍,长期旅居在英国,被告杨某为我国公民。
两原告在起诉状中写到,其与案外人的合同纠纷已逾十三年未能解决,因原被告双方跨越了三个国家,办理手续实为困难,加之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维权道路异常艰辛,过程中案外人又去世,致使矛盾更加难以处理,故此次将案外人的继承人杨某作为被告起诉至碑林法院。
民二庭傅妮法官受理后,立即联系被告杨某,耐心倾听其陈述双方多年来的矛盾缘由,又通过网络、电话等反复与国外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按照调解协议,新加坡国籍原告孙某委托其亲友来到法院,现场将12万元款项全部向我国公民被告杨某履行完毕。
至此,这场十三年的跨国纠纷在碑林法院耗时两月,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两外籍原告基于案件的处理获得一套房屋的诉讼权益得到实现,能够安心工作及生活;被告当场领取十二万元款项,也避免了在日后涉外执行有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尽职尽责、高质高效解决群众难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碑林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负群众所托,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始终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放在首位,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西安碑林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