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 15:19: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奥若晨
“邵法官,真是为我们办了实事!”
近日,西安临潼法院骊山法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调解并执结一起离婚纠纷,依法督促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原告乔某与被告姚某婚后育有一子,但双方聚少离多矛盾重重,原告乔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内容涉及金钱给付和腾空房屋,但承办法官考虑,为避免“节外生枝”,决定先由姚某把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90000元交到法院,待乔某将房屋腾空后到法庭再领取钱款,上述义务内容相互制约。
6月28日上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乔某把房屋腾空打扫干净后将房门钥匙交给姚某,姚某检查无误后给法庭书写证明材料后,乔某从法庭领取案件款。
至此,一桩看似平常但易衍生其他纠纷的家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基层人民法庭处于法院工作的神经末梢,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是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处理的大都是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小事。
下一步,骊山法庭将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多思索、多设想、多方位地处理案件,在确保彰显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