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17:27:4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阮建锋 张皓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西安阎良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违反取保候审而被即时变更强制措施的郭某某贩卖毒品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郭某某因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在审判时,不能传唤到案,阎良法院即时作出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启动执行程序后,迅速到其家中传唤郭某某。因抓获未果,民警立即进行上网追逃。在不足两天的时间里,郭某某被他地公安机关协助抓捕归案。
为使郭某某及时受到审判,阎良公安民警在得知郭某某触网后,迅速到达异地办理交接手续,并协助阎良法院将郭某某带至法庭。在庄严的法庭里,随着法槌的敲起,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各环节,阎良法院当庭对郭某某进行了宣判,郭某某表示自愿认罪伏法,不上诉。郭某某对自己的脱逃行为表示万分的懊悔。
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与保证程序和实体公正一样都不能少。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企图逃避打击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公正及时的审判。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