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 14:46: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没想到,短短一个月内我们做了一次被告,又做了一次原告,法官还一次性帮我们把问题都解决了,这下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益州公司负责人欣慰的说到。
“满脸愁容”的被告
2021年12月,原告领宇公司与被告益州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后多次向被告索要剩余工程款21万余元均未果后诉至法院。
“法官,公司资金周转不畅,你们判我也没能力支付。”被告公司法人负责人脸上挂满了愁容。
余下法庭杨筱会法官经认真查阅证据材料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并无争议,遂应原遂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要求进行庭前调解工作。
本着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企业生存发展的理念,杨法官从法理角度出发,向被告阐释其应当承担的还款责任;从双方企业发展及后续合作方面入手引导被告积极解决问题。最终,被告表示愿意分期还款,原告也欣然同意原告经过几次犹豫后最终同意提议和分期支付方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身份转换
“我们真不想拖欠,但小企业资金链紧张,别人还拖欠我们工程款,多次去要账都没啥用,法官,我们能不能在这边立案起诉他们……”调解结束后,被告益州公司负责人问道。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余下法庭当即为益州公司办理立案。
“案中案”三天化解
为最大程度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经原、被告同意后,余下法庭就该笔工程款进行诉前调解,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清法律规定、分析法律关系,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就工程量和部分工程质量问题扣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使这起“案中案”三天得到圆满化解。
“我们的资金问题解决了,欠付领宇公司的钱也根据调解协议支付了!”益州公司负责人满脸洋溢着喜悦的递过锦旗。一次次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案件办结后,余下法庭通过案后回访不定期督促被告履行付款义务,最终案结事了。(文中均系化名)
西安鄠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