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 10:25: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9日上午,西安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其中,碑林法院报送的某资产公司诉某快餐连锁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入选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某资产公司是对外投资、管理和运营的国有企业,某快餐公司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多年。2018年,某快餐公司承租某资产公司的创新科技楼房产扩大经营。某快餐公司装修该房产期间,适逢该房产所在的产业园区开展秦创原协同创新活动,某资产公司欲将案涉房产用来建设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故对某快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某快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某快餐公司则反诉请求某资产公司赔偿房屋装修损失。民四庭张婷受理该案后,多次实地走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劝解双方顾全大局,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利益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某资产公司赔偿某快餐公司损失200000元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于当天圆满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需要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助推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全市法院审判工作职能所在。该案的成功解决,体现了承办人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理念,针对被告是承担建设环大学城科技创新街区任务的国有企业,原告是有大量员工的老字号民营企业的实际,在审理中既重视积极助推环大学城科技创新街区建设,又高度重视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更避免了因闭店可能引发的员工次生诉讼。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打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离不开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后,碑林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持续担当作为,通过能动司法的方式打造“高效、法治、通融、活力”的营商环境碑林品牌,为全市营商环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民四庭 霍彦文)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