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21:56: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略阳县人民法院横现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办案团队的多次沟通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五年的矛盾得以化解,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给被告公司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是略阳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个缩影。
案情回顾
2016年初,原告借用第三人汉中某公司资质以第三人名义投标并中标被告公司公租房建设一期工程施工项目,原告作为第三人公司的委托代表,以第三人为承包人与发包人被告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近千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作为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2018年7月底,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被告公司通过第三人陆续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00万元。此后,原告与被告公司因工程整体结算发生争议,双方一直协商未果。2023年2月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建设工程款100余万元。
尽管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一般存在案情复杂、涉及鉴定、当事人众多、涉案标的额过大、调解成功的概率较低等特点,但考虑到企业日后的经营发展,承办法官本着“协调解决,再续合作”的办案思路,通过电话与被告公司法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双方诉争焦点,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沟通,寻找妥善解决方案。开庭审理后,又进行了庭后调解。通过将近两个月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也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十分满意处理结果,感谢法院的尽心工作。
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没有破坏双方已经建立的商业互信,还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留下了机会,保证了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