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22:05: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略阳县人民法院联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略阳县公安局、略阳县司法局、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略阳县自然资源局、略阳县林业局、略阳县水利局、略阳县农业农村局等9家单位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化府院联动,积极拓展协作深度和广度,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犯罪,不断织密生态环境司法执法保护网。
《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十一项”主要协作机制,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违法犯罪案件联动办理、多元化解机制、案件执法联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生态修复、联合宣传、执法司法联动、建立司法保护基地等机制,全体成员单位勠力同心,共同努力,不断拓展深化协作。
下一步,略阳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行动者和建设者,加快建立汉江北源司法保护基地,全力打造生态环境多元治理新格局,推动秦岭、汉江流域、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服务保障略阳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