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4:45: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更好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增强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8月15日,西安灞桥法院干警走进半坡华夏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普及绿色原则、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耐心解答生态环境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答疑20余次。
生态兴则文明兴。灞桥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