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4:49:4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3年8月15日
是首个全国生态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环境
乃民生之要、百姓之盼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
佳县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佳县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开展系列活动,为幸福、和谐、绿色、生态佳县绘就法治底色、贡献司法力量。
设立法官工作站:助力传统村落保护
8月15日,佳县人民法院在木头峪村举行传统村落保护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小峰和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共同为工作站揭牌,木头峪镇党委书记马峰强致辞。传统村落保护法官工作站的设立,为传统村落保护开启“法治模式”,
佳县木头峪村,先后被列为全国古民居保护村、国家第四批传统村落,这里有保存完好的明清古民居,还保存有老祠堂、石堡、古戏楼、文昌庙、鱼山古庙遗址,尚存古匾 50余块。
佳县法院将以法官工作站为有效抓手,深入贯彻“两山”理念,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服务保护传统村落的结合点、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秉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职能和优势,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公开庭审:以案为鉴筑牢防线
“现在开庭!”伴随着法槌的敲击声,8月15日下午,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三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三案均系非法采矿罪的下游犯罪,三被告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砂石,仍进行买受,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针对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本案的审理,是佳县法院继《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在全省首次公开开庭宣判了两起“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非法采矿案后再次以实际行动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佳县法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精准打击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以强硬有力的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普法宣传: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佳县人民法院围绕环境资源审判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资司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向群众讲解环保典型案例、发放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内容,并结合审理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让群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倡导大家爱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现场答疑4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使命。佳县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两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护航环境资源修复,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吴娇娇、朱峰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