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09:21: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雷春妮
“养殖场污染治理后,难闻的恶臭味没了,大家也愿意到村子里散散步了”,养殖场周边一群众欣喜地对回访检察官说。
今年5月,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大气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养殖场污染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洛南县某养殖场在养殖生猪过程中,将大量畜禽粪便倾倒于养殖场旁边的荒地上,散发恶臭气味,养殖污水渗漏到周边农田和河道,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影响乡村人居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多个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执法,督促该养殖场污染及时清除污染源,完善畜禽排污设施,规范养殖场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指导该养殖场规范养殖,责令限期整改。该养殖场按照要求及时处理了倾倒的畜禽粪便,对占用的荒地进行覆土复耕,并完善了相关设施,养殖场周边环境焕然一新,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防止养殖场污染再次反弹的同时,做好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共同守护洛南蓝天、碧水、净土,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