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法爱同行,圆失独老人“隔代探望”梦

时间:2023-08-21 16:25: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独子意外去世

白发人送黑发人

伤痛尚未平复

家庭再遭变故

公婆儿媳对簿公堂?

好好的一家人,为啥会反目成仇、闹上法院呢?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一庭谢鹏法官审理了一起共有纠纷案,帮失独老人实现了“隔代探望”梦。

2022年,老张夫妇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后,儿媳刘婷带着十岁的儿子张小山在市里单独居住,与两位老人断绝了来往。近日,儿媳刘婷一纸诉讼将老张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

接到案件后,谢鹏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双方矛盾焦点为:刘婷在其丈夫去世后,带孩子离开家,导致老张夫妇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孙子。谢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因为赔偿金一事关系闹僵,如果直接开庭,不利于从根源上解决矛盾。

且两位老人老年丧子,其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又将对儿子思念寄托在孙子身上,是情理之所在,其探望孙子是寄托个人情感的需要,是保障未成年孙子健康成长的需要,是祖孙之间亲情连接和延续的重要方式,如果不满足老人适时探望孙子的期盼,不仅将丧失亲情的机缘,对已年逾花甲的两老人无疑也是极大的心理伤害,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

“法官,我们不是不想给钱,只要儿媳对孙子好,让我们时常见见孩子,知道孩子过得好,我们怎么会不给呢?”

“小山是我孩子,我咋会对他不好?”

……

调解现场,双方情绪激动,各持己见。

谢法官从公序良俗方面劝解刘婷,告知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爷爷奶奶必须有探视权,但是孙子张小山现在是爷爷奶奶的精神寄托,希望刘婷能考虑老人家的想法。而对小山来说,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要和他人交往,也需要亲情,爷爷奶奶与其交往,也会增加孩子的自我认知感与归属感,有利于其健全人格的形成,有利于其身心健康。

最终,在谢鹏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婷同意每个月带孩子回来看爷爷奶奶,老张夫妇则将部分赔偿金返还刘婷。

祖孙情也因此而延续下去……(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