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17:06: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刘雪姣
大案小案皆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通的“小案”。但无论案件大小,每一件都连着民心,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案件的处理结果都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正义的感知和评价。
近日,富平法院综合审判庭处理了一件因装饰装修合同引起的“小案”,原告李某长期从事装饰装修业务,其妻与被告侯某之子从小一起长大,李某丈人与被告侯某亦是多年好友,2022年5月,被告因儿子结婚欲给其子装修婚房,被告前去原告店里商议装修事宜,原告上门量尺报价后,被告交付了20000元预付款,原告安排工人施工。装修结束后,因墙面不平、乳胶漆开裂等原因,被告下余装修款32700元未结,原告诉至本院。
案件标的不大,但在装修过程中因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在沟通过程中矛盾升级,原告丈人与被告的“战友情”也岌岌可危。考虑到两家原是世交,且房屋在装修过程中确实存在质量瑕疵,如果简单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可能会使矛盾激化,不利于妥善解决纠纷。为使案件调解成功,承办法官边开庭边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能够促成调解的机会。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结合案件查明的事实,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原、被告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将心比心考虑问题。通过情、法、理三个方面的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即被告支付原告装修余款20000元。被告当即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均感谢法院提供的平台,促成双方矛盾妥善化解。
“小案”办理要情法交融增温度,法官要通过将心比心的每一句话语,用心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积极救助的每一名困难群众,来传递司法温情,把“冷冰冰”的法条执行得“热腾腾”。今后,富平法院将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实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