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 | 拖欠货款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

时间:2023-08-23 15:24: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用心为民服务、用情释法说理、用力化解纠纷”的调解理念贯穿于每一起调解案件办理中。8月14日,长安区法院特邀调解室受理了一起案情相对简单,但跨度长达六年的“小案款”买卖合同纠纷,并于当日高效调解成功。

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素有经济业务往来,原告公司自2017年向被告公司提供润滑油。2020年6月9日,双方公司对账后签署情况说明,确认被告公司欠货款73580元。2022年6月30日,因原告公司向被告公司催款,被告公司遂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货款73580元。后原告公司多次找被告公司交涉,被告公司找各种理由拒不付款。无奈之下,原告公司向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该案情况,特邀调解员周雅静一方面向被告方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表明调解比诉讼快捷方便,并安抚其情绪;另一方面和原告方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线下调解,融法于情、情法结合、释法析理,双方相互理解,互谅互让,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原告当天一次性全额向被告公司支付欠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长安区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综合考虑双方的诉求,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引导其选择诉前调解、和解等方式,切实为企业抒困解难,为优化营商环境“加码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