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 17:19: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贾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通过法律手段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其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研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有利于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也能从理论层面上回应社会关切,更能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层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及司法实践意义。通过充分总结当前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如何提升检察综合履职质量,可以切实助力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一)知识产权保护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彰显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指明了方向。他来陕考察时指出“陕西是科教大省”“创新综合实力雄厚”,并要求“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围绕知识产权开展检察保护,成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命题和重要责任,是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是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对检察机关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随后,陕西省委也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文件也对检察机关提出了“强化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传统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具体要求。检察机关围绕知识产权开展多元保护,就是践行“国之大者”,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的重要一环,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的重要一环。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和《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意见》我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当前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都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
二、深耕检察履职,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2022年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走出了一条检察护航创新的坚实之路,为洛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
一是夯实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政治基础。该院成立服务保障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统筹协调“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知识产权保护,配备专岗专人,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确保政治过硬,能力过硬。同时该院坚持常态化深入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企业调研司法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检察咨询服务,以扎实的理论调研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检察服务。
二是联合座谈,凝聚保护合力。该院结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要求,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教育体育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 共促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座谈会,就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交流探讨,在涉知识产权类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调查督办、案件会商等事项上达成共识,为进一步建立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建章立制,明确工作重点。该院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以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为重点,成立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全面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监督质效,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
四是立足实际,加强特色保护。该院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召开会议,详细了解洛南县目前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适用情况,并就“洛南豆腐”、“洛南核桃”两个本区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工作进行探讨交流。此外,该院还走访县域工业园区部分食用油公司、核桃合作社、豆腐干门店,向其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规范管理、使用专用地理标志。
三、立足当前工作,深思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现代化
一是健全保护政策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信用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和市场主体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和严重失信行为的监管,实施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从制度保障入手,形成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
二是健全协同保护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衔接,建立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案件远程审理机制、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刑事衔接机制,着力构建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案件咨询制度、联合培训机制、新闻宣传机制等,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
三是夯实企业普法责任。由检察机关或者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引导科创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企业维权能力;邀请企业代表观摩相关案件听证会及公诉活动,弘扬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法治成效;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相关案件的宣传力度,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虽然当前就如何深入开展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察机关仍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但是就现阶段工作总结的经验和问题来看,只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科学全面的发挥好制度、协作、平台和企业自身四方面的积极作用,就能不断的形成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合力。这是检察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更是推进法治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这不仅能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更能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