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多方“会诊”屋漏风波

时间:2023-08-30 10:37: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吴婷:“你家阳台漏水了,我家的天花板在滴水,墙面都是水渍,你说怎么办吧!”

楼上业主:“不会吧?我是正常使用,可能房子本身就有问题,你直接找房东吧。”

吴婷:“我家楼上阳台漏水,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了,作为房东要先把阳台维修好,否则我就不交房租。”

房东:“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到期该缴纳租金,你凭啥不交?咱们去法院讲讲理!”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一庭谢鹏法官审理了一起出租房漏水案件。

去年,吴婷在某小区租赁了一处房屋,近日,该出租房却因为漏水导致无法居住,吴婷多次找楼上邻居、房东、物业三方协商未果后,吴婷遂诉法院。

接到案件后,谢鹏法官发现大家各执一词,争议焦点较大,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房屋是否存在漏水?漏水是何种原因引起的?为理清案情事实,谢法官协同原、被告前往房屋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查看所有房屋后,发现吴婷家墙面和地面均潮湿。谢鹏法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原、被告查看后,对法官指出的地方予以确认。

随后,法官询问几方意见,原、被告皆表示想尽快处理房屋问题,恢复正常生活。为快速解决问题,办案法官认为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应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谢法官趁热打铁耐心做起了几方工作,首先向吴婷表示,如果继续主张财产损失和漏水点需要申请鉴定,用时可能较长;向三方被告表示,作为楼上业主,在居住过程中要合理使用房屋,作为房东,要确保房屋质量问题,才可自由租赁,作为物业,要及时检查房屋质量问题,保障业主权益。

进行多次调解、释法明理,原、被告情绪终于得以缓和,均认可法官观点,同意调解。

 

于是谢鹏法官第二次来到吴婷家,在吴婷家召开了“会诊会”,该“会诊会”同时要求维修人员达到现场,吴婷当场指出漏水部位,维修人员当场查看,并制定维修方案,法官根据整体情况进行责任主体划分,楼上业主、房东、物业现场确认。

“法官,谢谢你们,还麻烦你们跑一趟,这两天天气热,家里有小孩实在不便出门,你们能上门来,真是太感谢了”在维修人员对漏水点进行维修,吴婷确认无误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