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田间地头巧执行 土地返还解民忧

时间:2023-09-11 17:37: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朱永华

“为了这三分地我来回折腾了三年多时间,现在终于可以安心的耕种了。”看着被收回来的土地,申请执行人曹某悬着多年的心也落地了。

曹某与杨某系同村村民,都已70岁有余。2021年,村组将杨某耕种的三分地调整给了曹某,但是杨某认为村组在调整土地的时候未通知自己,他不清楚调整的土地四至,同时,土地上种植的白皮松已经生长多年,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就想拿走土地是没有道理的,杨某坚决不同意给曹某返还调整的土地。

 

曹某无奈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曹某的诉求请求,要求杨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村组分给曹某的三分地返还给曹某,但杨某拒不返还土地。

执行立案以来,执行干警多次想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杨某,但其一直拒绝接听电话,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传票也未收到任何回应。

当执行干警找到杨某后,其并不乐意配合执行工作,在了解到杨某是退休教师后,干警和其谈起了杨某之前的教学工作,杨某的话题一下子就打开了,说自己的好几个学生都是从事法律工作,干警建议其就这个执行案件电话咨询一下自己学生的意见,同时提醒杨某,作为人民教师一定要在尊法守法上做表率,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随着谈话内容的逐渐深入,杨某态度有所缓解,称他不清楚调整土地的地界在哪里,并就地上的树木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找来了当时负责调整土地的村组负责人,并就土地的四至进行了现场指认。针对杨某提出的补偿问题,因为审判时并未涉及,而这一诉求使案件陷入进退两难境地。为了及时化解这一问题,执行干警提出三种解决方案供杨某参考:一是给杨某一段时间让其将树木移走;二是征询曹某是否愿意按照市场价格出钱购买;三是就树木补偿的问题另行诉讼。

 

杨某思来想去认为目前白皮松的市场价格低迷,找人移树的人力成本都比树的价格还高,自己这么大年龄了再为这点事情去诉讼也不值当。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沟通下,最终杨某主动放弃了补偿要求。其同意将土地上的树木一并随土地给曹某,由曹某自行处理,也不再要求经济补偿。

最终,在村组干部的见证下,曹某和杨某一起拉着卷尺丈量土地面积和四至界限,并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立下界桩。

 

至此,经过执行干警一个下午的努力,该起返还土地纠纷案件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执行工作,以人为本,既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蓝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干警在执行案件时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讲究情、理、法的融合,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充分考虑和平衡被执行人的正当诉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核:姚启明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