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1 10:13: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何向阳 赵彦衡
近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长安区、曲江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航天基地等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三百余名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2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肖某某在某局任职期间(曾任某科科长、案发前系一级主任科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甲、秦某某、刘某某、王某乙、李某某在节约器材运输、安装成本方面谋取利益,许诺为李某某、罗某某承接项目,为高某某、张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办理经营备案证,索取、非法收受钱款共计13万余元。本院在开庭前依法为被告人肖某某指定了辩护人。
庭审中,公诉机关围绕十宗指控事实、罪名进行了法庭举证,并在法庭辩护阶段就被告人肖某某的量刑情节、量刑建议、该案的警示意义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肖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辩护人对被告人肖某某所具有的相关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
被告人肖某某庭审期间多次流下悔恨的泪水,当庭悔罪表示:“作为党培养的干部,我因为贪图小利,酿下大错,毁了自己的一生,对不起党和我的家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作为公职人员要守住自己的权力,要敬畏法律,不要以身试法。”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寄语】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民之惠也;贪者,政之腐也,民之贼也”。勿以官小而不廉,为官之本在于廉,廉洁奉公是为官的底线。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此案为鉴,在工作中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编辑:马宁
审核:姚启明